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借给尼勒克县尼源
: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业绩合同;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
;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需提供
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3.6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 3.7近3年内作为总承包商(证明文件为能反映投标人满足专业经验要求的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评分标准
解除合同,没有在与投标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行本项目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
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独立审计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要求
企业法人(进口产品制造商除外),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
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4.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主要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且
紧密联系。 四、财务状况 光伏电站项目与一般公司不同,项目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性相对较低,而项目的收益测算和预测更为关键。项目收益测算在可研报告中有详细说明,但作为出租人应重新测算,核实测算是否合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