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1个以上新能源(光伏、风电)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光伏、风电)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项目经理
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 一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 一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
(光伏、风电)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项目经理
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
申请人存在上述情形,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财务要求 近二年(2015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形发生。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财务状况:投标人应财务状况
200MW跟踪式支架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