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集中的区域,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探索建设储能设备、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设备与电网友好互动的虚拟电厂
大的地区的煤电机组。积极探索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储能的一体化开发、运行模式。到2025年,争取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0克/千瓦时以内,火电综合调节能力达到60%以上。(三)大力实施新型电力
今年三月份,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50GW。七月份,住建部再次联合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
)园区建设,加大光伏、绿电、储能等新能源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加快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既有、新建工商业建筑可利用的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鼓励推进
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全省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
电站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在负荷中心布局大型天然气调峰电厂;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
、贵南县、河南县等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助力高标准创建“洁净青海”。统筹考虑清洁取暖改造新增用电负荷和用电量,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有序安排配套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项目5个、新能源规模100万千
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可由发电企业充分论证后,按独建自用或合建共用形式建设。(五)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增负荷需求周期、调峰措施运行周期不得低于
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大力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实现平原地区地热资源有序利用。积极争取
,大力推动绿电进京输送通道和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
、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集中的区域,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探索建设储能设备、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设备与电网友好互动的虚拟电厂。建立健全电力需求
规划体系, 从电源、电网、负荷、储能、战略层面统筹规划,明确全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路径,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大举措、重点 工程纳入规划,加快落地实施。开展现有电力系统绿色低碳发展 适应性评估,促进
、分布式电源、储能和 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积极推进分布式 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车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就近进行交易,电网企 业(含
用电集中的区域,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探索建设储能设备、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设备与电网友好互动的虚拟电厂。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响应交易平台,引导用户侧可调节资源
推进海西州、共和县、同德县、贵南县、河南县等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助力高标准创建“洁净青海”。统筹考虑清洁取暖改造新增用电负荷和用电量,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有序安排配套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项目5个
投运,确保项目及时并网发挥效益。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可由发电企业充分论证后,按独建自用或合建共用形式建设。(五)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增负荷需求
装机规模达到 93 万千瓦;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 16 万千瓦。采用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进行全市电力平衡分析。备用容量 取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的 12%。电源利用容量方面,单机容量达 30 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
保证,高峰负荷时按不出力考虑。推进电力电源清洁化更好地服务于“双碳”目标。一方面提 升清洁能源占比,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分 布式能源站、光伏及风电等作为补充。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