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活力。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
全覆盖。优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
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四)坚持规范管理和安全可靠。严格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并网、运维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严守安全底线,强化
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光伏发电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规范开发秩序,不得
、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
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
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协同联动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以项目“五比”为载体,全面优化高质量项目评价体系、高效率审批服务机制、高标准项目储备库和高精度招商引资政策,加快实现项目建设由规模速度型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各方规范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坚持“先评估后决策
和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要求,为全市的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落实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三)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竞争配置配套管理机制,为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支撑。加强竞争配置项目事中事后评估,细化明确相关主体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对标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全面落实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加快整治拖欠企业账款、承诺不
全过程各方面。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
所在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从评审标准来看,山东此次市场化项目申报更着重前期工作进度(40分),包括环评、水土、地质、用地、用海审批租赁、防洪评价等,其中用地用海租赁需要明确租金和支付方
领域管理规定,其中,光伏项目用地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等规定要求。(二
、医院等公共建筑)单体屋顶面积达500平方米及以上时,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第5.2.1条应安装屋面光伏系统。新建
居住区住宅建筑单体屋顶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第5.2.1条应安装屋面光伏系统,设计使用光伏系统面积不低于屋顶总面积的35%。新建
资源支援大湘西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双一流”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本科教育资源供给,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共同体。深入发展老年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一对一”抓重点项目、抓产业链等工作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让社会资本敢投、会投、能投。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大综合施策力度,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强化主体培育。摸排一批十亿、百亿
、规范使用增发国债。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增发国债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在建项目按期推进。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快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省
产能淘汰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制定民间投资项目分季度用能保障清单,强化事中跟踪管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