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大力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统筹光伏资源开发,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应用,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此外,加大政策
支持力度,对光伏项目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的产品,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补贴,同一
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将征转用地省级审查时限由目前的13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第四,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用地政策。一是光伏复合项目中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储能设施、集
电线路杆塔基础等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对光伏复合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的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电力需求。鼓励在畜牧、家禽养殖基地利用养殖设施屋顶、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建设光伏设施,打造生态养殖基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复合用地标准的前提下,支持利用一般农用地、园地、滩涂、垦造地、荒山荒坡等
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8号)(以下简称8号文)。8号文最大的变化在于明确了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复合项目的特殊用地政策。
8号文规定,利用农用地
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并且要求即日起停止
。加大坝区、园区等重要粮油生产基地农田小气候、实景观测站(网)等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病虫害监测防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大项目资金、科技、农资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升粮油单产水平
台账,动态解决发现问题。坚持开发式帮扶和综合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巩固拓展3+1保障成果,落实四个不摘,开展回头看工作。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持续
规体系下,作出了特殊政策安排。渔光互补作为复合型光伏项目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用地问题较一般光伏项目更为复杂,本文将主要结合我们在广东省的项目实务经验,分析渔光互补项目需关注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以供各位读者
道路用地。
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5号文)、《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8号文)和《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
西洋村示范项目,确认项目总投资为 4473.97 万元,古田新能源公司在项目取得合法有效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后,再行启动建设。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闽电新能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的运营模式。由古田新能源公司租用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土地,投资建设标准化菇棚、温控棚、食用菌产业链后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并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光伏发电项目由古田新能源公司自主经营
。
用地方面,允许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光伏复合项目应坚持以农为先,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安装高度最低处不低于2米,方阵前后阵列中心
、农业、林业等部门提交下年度农(林、渔)业生产计划,项目并网投产要与农业生产同步验收。
金融方面,鼓励各地研究出台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力
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严守土地红线,建议国家出台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用地,进一步细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制措施,全面实施
万千瓦。尤其是我国东部地区土地紧缺,而用电需求庞大,发展光伏要处理好光伏与土地之间的关系。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曾发布相关政策支持光伏+农业等光伏复合项目的建设。该类型项目在正常发电的
瓦。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对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各市区出台各种优惠政策。
双碳目标的提出,对广东省能源电力行业在能源转型方面树立了新的高标准高要求,光伏发电作为世界目前最先进、最环保的清洁能源之一,是
路径、方式、逻辑政策都要进行根本性调整。因此,十四五是风光等新能源发展的新阶段、关键期和窗口期,要实现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量化的指标,最主要的是三个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