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可行性。 考察企业属性(国有企业、上市企业、知名外企)、资信是否良好、经营状况及收入是否稳定、无不良记录。 考察建筑物产权是否独立清晰(房产证、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房屋产权是否质押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6.3-2021.3
。 考察建筑物产权是否独立清晰(房产证、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房屋产权是否质押。 考察屋面结构(混凝土、彩钢瓦)、屋顶使用年限和面积(至少2万平米以上)。 考察用电特性、分时用电电量、用电
国家安全和/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时,有权将其列入实体清单。对于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实体而言,BIS会对其设定特定的出口许可证要求,并且绝大多数许可证审批政策为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所谓推定拒绝,是指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BIS会默认拒绝来自美国出口商或其他供应商(包括中国国内的供应商或者代理商)就其向实体清单内企业出口受控物项所提出的出口许可证申请。
2)被列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且处于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20MWp级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承试三级和承修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
建设,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在推进全省碳账户体系建设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力争到2021年末,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事业单位碳账户,到2025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
、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四、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 (八)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应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