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研发、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行业绿色转型升级。鼓励采购及使用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材,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
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合作。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推动投资合作绿色转型政策融通和经贸规则衔接。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中,依托中国—东盟
)第二节 强化法规标准政策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定修订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规则、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等管理制度,推动节能低碳和有机产品认证。强化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制度与其他环境权益类市场机制的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
《公司法》《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构建起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日常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架构
装备制造能力上实现重要突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江苏、广东等地,三峡能源利用我国海上风电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鼓励国内海上风电企业自主创新,形成技术研发、设备制造、检测认证、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于一体的集成平台
绿色能源的同时,绿色发展也对光伏产品本身的绿色化过程也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还缺乏统一的针对光伏产品碳足迹核算的产品种类规则标准,这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去完善。此外,需要加快推动国际化发展,形成国际
验证与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包括制定光伏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完善数据库加强光伏产品碳足迹的认证工作等等。下一步协会计划以正在制定的光伏组件低碳产品评价方法为基础,组织业内主要的国内外知名检测机构
农村普及推广。建立健全以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为主体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扩大市场参与范围和交易规模,推动核电、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各类省内外电源参与电力市场
标准,新增绿色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体系建设,推动各类社会组织采信认证结果,促进绿色能源消费。鼓励各地出台促进各类电力用户购买新能源电力及绿色电力制造产品的激励措施
电压穿越等技术要求,提升了储能可靠利用水平;提升并网检测能力,组织建成了针对储能设备及并网过程的试验检测平台,并取得相关国家资质,具备了覆盖从电池储能核心部件到储能系统的全链条检测认证能力,促进了并网
按日前市场出清结果执行。参与电力系统调频,按照调度机构的指令参加系统调频辅助服务。目前已有10余个省份出台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当前,储能电站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完善,难以有效激励市场主体参与,进而
水平;提升并网检测能力,组织建成了针对储能设备及并网过程的试验检测平台,并取得相关国家资质,具备了覆盖从电池储能核心部件到储能系统的全链条检测认证能力,促进了并网技术快速进步。在调度运行方面,做好合规调度
,按照调度机构的指令参加系统调频辅助服务。目前已有10余个省份出台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当前,储能电站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完善,难以有效激励市场主体参与,进而影响储能利用水平。首先,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
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三、重点任务(一)全面促进绿色食品消费1.大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
废旧纺织品定向回收、梯级利用和规范化处理。2.全面推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3.规范旧衣物公益捐赠,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慈善组织向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依法捐赠合适的旧衣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积极推广“团体标准+认证”的模式,传递团体标准价值和消费信任,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团体标准的事后监管和水平评估,配合省厅
“一站式”服务的意见》,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建设,推动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发展。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各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与机制,搭建质量
电力公司、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市场主体: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等三家500千伏发电企业纳入区内电量份额。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执行相同交易规则及区内外电量比例,代理购电产生的偏差暂不予考核。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