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电网条件,由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统一测算各盟市的消纳空间,由各盟市组织实施。
(四)规范项目申报秩序。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
发展。
(四)坚持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相衔接的原则。规范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秩序,科学安排总体规划内各区块开发时序,分步实施。盟市要编制风能、太阳能开发总体规划,统筹资源开发条件、电源送出通道和消纳空间
《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对本区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持力度,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节能、低碳发展等各项
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两家及以上企业共同出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额在申报企业
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20项,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培育企业10家;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家;创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20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以上,创建节水型企业10家
产品升级,进一步规范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工作,不断加提高新产品开发质量,促进实现产业化目标,全年规上新产品产值增长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
(四)继续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有关能源开发企业:
我省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一批县已列入国家试点县
的软硬件约束;要善于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试点工作的成效。
二、优化流程,提升项目开发环境
屋顶光伏点多、面广,一次性完成全县可开发资源统计并全面推进的难度大,试点县可按照成熟一批、申报
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及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每个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10万千瓦,且同步配套建设备案规模10%的储能装置。
3、江西
2021年3月19日,江西省
《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方案中称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项目申报规模要不低于1GW,风光火补基地按照煤电新增调峰容量的2.5倍
,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及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每个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10万千瓦,且同步配套建设备案规模10%的储能装置。
3
江西
2021年3月19日
日前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方案中称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项目申报规模要不低于1GW,风光火补基地按照煤电
销售电价,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和农业用电,保持民生用电价格稳定。
规范市场价格合理运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化电价与煤炭价格有效衔接,促进电力市场规范有序
并提前3日通过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于次月与用户进行电费结算,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
规范代理购电关系变更。电网企业首次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时,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期间应积极履行告知
两高项目能效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开展碳排放总量调查,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鼓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进实施区域碳排放核算规范标准。(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
、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同申报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科技重大
申报明确绿色电力价格及其电能量价格、环境溢价,申报单位应按照以下规范格式:电力:MW;电量:MWh;价格:元/MWh;费用:万元。 第二节 直接交易 第二十四条 绿色电力直接交易由广州电力交易
标准,开展碳排放总量调查,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鼓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进实施区域碳排放核算规范标准。(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
)
20.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同申报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推动成渝地区加强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