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按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应分批申请。符合许可豁免政策的机组除外。原文如下:为规范
jianguansi@nea.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3年4月28日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新建
摘编”、“一个读本”;连续6年开展党建责任制考核,推动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大力纠“四
作用,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产业投资力度,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领域加快补短锻长,增强标准、品牌、商业模式、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优化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表示,为规范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
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
适宜区域开展立体分层设权,推广生态友好型“渔光互补”等立体开发模式。二、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陆上光伏10MW光伏方阵用地指标上限100公顷,海上风电单个风场外缘边线包络海域面积每
。2022年12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浙自然资规〔2022〕18号)规定,在未开发利用海域建设光伏应远离岸线布置,而鼓励“海上光伏+”综合利用与融合发展。如
领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实践。中国ESG体系建设需要在引导ESG投资、完善ESG政策法规、规范ESG标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升ESG实践能力和水平
条件;2023年9月30日前具备部分投产并网条件(具体时间以政府的最新政策为准);施工质量: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和临沧市规定要求;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规模不低于
光伏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认定标准(一)项目单位编制方案。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复合项目,在开工建设前
4月26日,山西省阳泉能源局公示了《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光伏项目建设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
,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元气。各类企业都要依法合规经营。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要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头部平台企业探索创新。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
对外开放。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要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改革开放
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破碎、不便耕种、以
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严禁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不得采伐古树名木,不得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原文如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部机关有关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同时切实防止因实施不当出现突破底线、侵害群众权益等问题,现就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