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目录》,对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主体、条件、监管、信息披露等予以明确和规范。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绿色债券的支持重点,实施简易快速审核
投放到以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节能环保领域。在企业资产证券化方面,第一单绿色概念资产证券化为2006年6月经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
改革,从价计征范围进一步扩大。研究消费税改革方案,完善消费税政策。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研究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税制改革进展
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研究落实行邮税调整方案,规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落实鼓励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继续配合做好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等
项目目录》,对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主体、条件、监管、信息披露等予以明确和规范。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绿色债券的支持重点,实施简易快速审核
绿色信贷规模,且相关额度又重新投放到以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节能环保领域。在企业资产证券化方面,第一单绿色概念资产证券化为2006年6月经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
进一步扩大。研究消费税改革方案,完善消费税政策。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研究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税制改革进展,抓紧制订
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研究落实行邮税调整方案,规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需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第五,完善并网的相关
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家能源局牵头提出示范工程的主要技术进步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等要求,在光伏产业领域实施领跑者计划。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
难度大。在私人领域,居民小区建设充电桩遇到了很多困难,主要有小区物业难协调、充电车位管理难协调等问题。在公共领域,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遇到设计、施工资质和征地、安全评价等系列难题,完善公共充电设施收费政策
,更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
建设管理技术难题多。前期,快速充电、换电和常规充电都面临系列技术难题,充电网络互联互通存在重要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尚未出台。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的充电桩、采用的充电
发现,近年来供电公司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经营行为不断规范,对重大项目办电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全力配合,重大项目企业均对供电企业给予了肯定。但是,也有个别企业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比如:建议降低增容费,完善
基础电费收费方式,部分老城区容量不足,缩短自备电厂办理并网手续周期等。针对部分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容量不足问题,东北局已经与相关供电企业积极沟通,研究解决措施,力争在重点区域加大电网资金投入力度,努力
了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优化项目分配方式,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升级,按照简化行政审批的基本要求和放管结合的原则,提出以下意见:一、光伏发电年度
及电价下降,国家能源局提出示范基地的技术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等要求。各地区可结合采煤(矿)沉陷区综合生态治理、设施农 业、渔业养殖、工业废弃地、废弃油田等综合利用以及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
混乱等问题,阻碍了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影响了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优化项目分配方式,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升级,按照简化行政审批的
组织建设国家光伏发电领跑技术示范基地,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及电价下降,国家能源局提出示范基地的技术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等要求。各地区可结合采煤(矿)沉陷区综合生态治理、设施农 业、渔业养殖、工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后南京城建于2011年发行了第二期绿色资产证券化,共募集资金20.51亿元,两只产品均以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打包证券化的运作模式引入
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2015年以来共有6单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市场成功发行。嘉实节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分别于2015年10月和12月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