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已在太阳能热发电相关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关键技术设备各环节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全部示范项目已完成备案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们
贯穿其中。
在本届光热大会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孙锐也指出,我国的光照资源和拥有的荒漠、戈壁土地资源可支撑近10亿千瓦的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开发潜力巨大。利用西部地区的荒漠和戈壁,建设大规模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解读: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罗明的解读,
第一,永久基本农田不能用,包括复合项目也不能
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
解读: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解释,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了桩基用地之外,其他部分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对于布设后未能
国家能源局调整了十三五光伏装机规划,新增普通电站指标为54.5GW,领跑者指标每年8GW、四年共32GW,总计达86.5GW。预计未来3年,国内每年装机容量达35~40GW。至2018年8月国内总装机容量
能能安装规划,再次调增17年地面电站指标14.4GW,累计普通地面电站指标达28.1GW,除去10个将指标全部分配给扶贫项目的6.2GW,17年内可用地面电站指标共计21.9GW,剩余地面电站指标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罗明向媒体表示,复合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以不改变原本的用地性质。至于意见对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监管措施,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称,违反相关要求的
项目 将被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规模较大,意见对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的监管措施更加明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表示,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要求
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有,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罗明。 首先,请陈国庆副司长向大家介绍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
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主要政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
10月10日上午,在国土资源部机关B103召开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新闻通气会,介绍《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介绍支持
农用地。
2、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3、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
《意见》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
国家能源局调整了十三五光伏装机规划,新增普通电站指标为54.5GW,领跑者指标每年8GW、四年共32GW,总计达86.5GW。预计未来3年,国内每年装机容量达35~40GW。
至2018年8月国内
13.7GW,17年8月,能源局根据各省上报十三五太能能安装规划,再次调增17年地面电站指标14.4GW,累计普通地面电站指标达28.1GW,除去10个将指标全部分配给扶贫项目的6.2GW,17年内可用
10月1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部召开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表示,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
,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
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介绍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主要政策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
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意见》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
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介绍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主要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
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意见》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