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国有景区内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索道、缆车、游船等服务价格监管。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密切关系民生的公证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统筹考虑公证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赔付风险及社会
)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落实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要求,建立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应急预案,提升调控能力,有效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建立价格
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显示,此次优选风电规模为15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要求申报企业应承诺入选项目在2022年6月前正式开工,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
截至目前,共有包括山西、山东、广西
、天津、河北、甘肃(定西、兰州、酒泉、张掖)、陕西、内蒙古(赤峰)等省市发布了2021年度保障性风电、光伏项目清单,列入清单的风电项目累计规模近17GW。
公示文件如下:
关于营口市陆上风电建设指标
、微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接入电网服务。
签订接网协议,规范电网和接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接网工程建设时间,明确新能源投资企业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的回购标准。
简化新能源项目备案手续,无补贴
能源监管机构要及时监管并披露相关项目审批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三)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能源领域政务服务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
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控制目标。根据《意见稿》,本次治理将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钢铁行业将实施
电网企业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主辅分离、厂网分离,建立电网企业竞争性业务年度报告机制。 电网企业要做好新能源、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微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接入电网服务。简化新能源项目备案手续,无补贴
,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实施无条件备案。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建立清洁能源基地多能
备案手续,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实施无条件备案。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建立
分布式光伏领域营商环境。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分布式光伏领域利用职权谋利、泄露商业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整治范围为公司相关服务人员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受理、系统流转、实施接入、电费补贴等方面
,对照调研发现的项目受理、实施接入、电费补贴等 7 类整治事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逐一填写《分布式光伏领域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公司班子成员到包保供供电所,通过开展1次专题督导、1次案例解读、1次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