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项目,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新增规模,积极扩大授信规模和业务覆盖面
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分档奖补,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氢能汽车租赁运营公司,由市属国有企业牵头,联合在唐投资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燃料电池生产企业,吸引中信、招商等金融租赁企业共同参与,组建合资合作公司或利用基金模式,统一氢能运营建设,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性的
,细化氢能源领域人才政策,加强对专家技术团队的吸引力度,制定明确的人才认定办法、扶持标准和服务工作细则,在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补贴和扶持。建立人才培育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
,鼓励优先将新能源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计划。深化土地供应跨区动态平衡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与周边地区建立健全土地资源供求合作机制。
(三)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开发的税收优惠、补贴等
扶持政策,统筹好现有财政资金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及相关补贴细则,积极争取在新能源项目核准、电力调度
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通过优先就业、消费补贴、政策保障,稳定低收入群体消费。近年来,我国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日益健全,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留抵退税加快发放,有利于加强对低收入
规范发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撬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通过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或制订单独的法规、优化运行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健康发展
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计划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
、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高校分别成立联合研究机构,打造体系化、任务型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联合体。同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设立科研基金,吸引全社会优势科研力量共同开展基础前瞻
;建立学术聘任、津补贴、创新科研支持三项人才激励制度,在直属科研单位全面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先后成立4600多个创新工作室。建设一批双创示范中心和双创科技园,打造了线上
绩效考核加分。鼓励产业基金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市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可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认定返投金额。鼓励园区服务机构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经确认后可按照落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责任单位:深圳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7.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一集群一基金配置原则,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专业化投资基金;出台支持
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
,推广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七、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
(十九)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央地联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用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全面落实税务部门征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有关要求,确保
为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企业。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以下简称无补贴新能源)参与交易;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
(以下简称"带补贴新能源")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不领取补贴;分布式新能源可通过聚合的方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省间绿色电力
基础研究模式,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高校分别成立联合研究机构,打造体系化、任务型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联合体。同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设立科研基金,吸引全社会优势科研
机制,推行赛马制预算成本制;建立学术聘任、津补贴、创新科研支持三项人才激励制度,在直属科研单位全面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先后成立4600多个创新工作室。建设一批双创示范中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