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暂不下发普通电站指标、项目规模限制在10GW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均有所降低。这已经是八年内第六次下调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正式下发了《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其中明确:户用光伏项目,采用度电补贴
,补贴标准为0.08元/kWh;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度电补贴,补贴上限为0.05元/kWh;集中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指导电价,Ⅰ、Ⅱ、Ⅲ类资源区的上网电价上限分别为为
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
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2016-2020年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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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28日,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出台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正式下发了《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其中明确:户用光伏项目,采用度电补贴
,补贴标准为0.08元/kWh;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度电补贴,补贴上限为0.05元/kWh;集中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指导电价,Ⅰ、Ⅱ、Ⅲ类资源区的上网电价上限分别为为
,虽然3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2020年的光伏管理政策,但是,发改委价格司关于补贴政策的正式文件,还是迟迟没有下发。 没有正式文件,补贴价格不能正式明确,安装商们又如何能跟有意向安装电站的客户介绍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
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光热发电产业在尚未形成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又要面临即将断奶,可谓是生不逢时,困难重重。十四五便成了是光热发电
。 这一信号被证券行业专家解读为利好,有经济学博士认为光伏欠补大概率会一次性下发。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不难理解,疫情形势逐渐明朗,经济亟待回复,内需急需拉动,补贴的下发无疑可增加相关企业及业主的资金流
2020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文件。截至目前,包括陕西、宁夏,新疆,江西、内蒙古等地下发了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方案通知。整体来看
光伏项目,且单个项目不低于50MW,不超过200MW;竞价项目必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且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完成并网,每逾期一个季度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逾期两个季度取消补贴资格
江苏监管办公室又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198号),正式明确了七个试点项目。文件不长,但释放的信号颇值得业内人士
关注:
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按照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规定,隔墙售电的过网费按照价差法确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金
今年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4号),光热行业同仁看了之后是哀鸿遍野,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首先,整个文件的中心思想
,就是要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收入方式从原本的财政补贴方式转向市场收益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要甩包袱了。这一点就使很多人发愁了:光热项目下一步不靠财政补贴的话,出路在哪里?原文中的部分内容,其实已经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