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下达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自然人、企业分布式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区发改委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加快审批流程,积极为符合要求的项目争取相关补助资金,提高城市副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 绿色的发展理念,其实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
。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1561亿元,增加100亿元,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
5.
产品。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支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
6.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559亿元
本区建设的项目按以下规定给予资金配套扶持:分别按照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发展改革部门补助资金的100%、70%、50%予以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
通过的宝山区市级奖励资金4530.75万元。
3、按照《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0〕5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6500名消费者1-3月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资金
2092.5万元。
4、按照《上海市鼓励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沪交港函〔2020〕44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56艘船舶环保改造(第三批)补助资金95.2万元
化服务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1561亿元,增加
、清洁能源供给。
6.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559亿元,增加20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安排1770
单位: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和《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报细则》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财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承诺持续20年 每年为每个脱贫户 提供3000元左右补助资金 长期就业精准扶贫 光伏电站大多建设在 偏僻的戈壁、荒漠、荒山等 自然环境不佳的欠发达
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北京市政府补助基础上给予市级补助资金50%的补助;
6.能源管控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7.循环经济项目,给予
中高费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在取得市级补助资金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金申报,纳入当年节能降耗支持资金计划。
第十七条 能源审计另行规定。
第五章 资金使用、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节能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高田村党支部书记叶煌森介绍道,明年,我们还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在云山宫大埕投入60万元建设1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