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深入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长期护理险财政补助
。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入选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完成造林1万亩。划定全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
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纾困政策,健全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市场主体减负4000亿元以上,兑付涉企政府性补助补贴资金1088亿元,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233亿元。积极争取社保政策支持
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县14个、示范带22条。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比例超过50%。(九)积极打造重大文化成果,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
山西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SXCORS)为基础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完成第三次覆盖全省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不断加大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更新频次,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加丰富
实施惩戒,提高“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比例。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整治。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高质量开展。完善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
,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37.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
链补链强链”建设重点项目,按照贷款实际利息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一年贴息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8.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关键设备软硬件投资额的
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一年贴息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8.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关键设备软硬件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9.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和特色领域的应用样板。遴选5家以上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8.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完善
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接纳省外来电达到1250亿千瓦时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5.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型水库建设。实施水库水闸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及时
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7%,石化、造纸、电力等重点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智能微电网,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现整个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持续推进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供热工程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规模。加快推进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风电基地建设,加大园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持续推进实施园区
生态文明思想,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40.6%,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提高42.1个百分点。统筹山水
优良比例达84%。加强生态修复。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4亿立方米,生态补水53.5亿立方米,完成营造林636万亩、退化草原治理44.6万亩。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5家。邯郸
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截至2022年3月末,引导银行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向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发放约50亿元贷款。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中央财政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贴。近年来
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
创新,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截至2022年3月末,引导银行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向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发放约50亿元贷款。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中央财政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
),提出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