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的前三台(套)示范项目,从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给予实施单位资金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其他市级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事后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
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
2013年7月4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
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20132015年,年均新增
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本体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鼓励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
昨日(9月
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既有建筑改造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村建设绿色农房。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
运输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第三十一条 本市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既有建筑改造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村建设绿色农房。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
要求,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四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
运输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第三十一条 本市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既有建筑改造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村建设绿色农房。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
要求,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四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
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补助标准,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
120MW以内。有效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事后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
项目补助最高100万元。
第八条能源利用考核。对5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年度能源利用情况开展考核评价,择优对等级评定为超额完成的单位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5万元。
第九条绿色品牌建设。对新纳入国家
企业实施碳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买注册在园区企业的硬件设备、解决方案或软件技术开展能源管理平台建设,且金额占项目投资额比例超过60%,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400元
项目补助最高100万元。
第八条能源利用考核。对5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年度能源利用情况开展考核评价,择优对等级评定为超额完成的单位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5万元。
第九条绿色品牌建设。对新纳入国家
实施碳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买注册在园区企业的硬件设备、解决方案或软件技术开展能源管理平台建设,且金额占项目投资额比例超过60%,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400元的标准
,由市级财政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并网的建筑屋顶光伏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区
用能意识。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通过新建非住宅建筑强制安装,住宅建筑财政补助引导安装、既有民用建筑督促推动安装方式,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现有闲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
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