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
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业态融合
(风、氢、水)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控制器、光伏玻璃、光伏浆料、薄膜等系统关键装备和辅料配套能力,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加快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技术和管理系统,延伸发展光伏清扫机器人产业。加强BIPV光伏构件标准化、模块化产品供给及
,对节能诊断服务进行验收,达标完成的,按每份节能诊断报告5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相应补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8.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服务公司为我县工业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
年节能量达50吨标准煤以上的,可参照本方案“产线节能改造资金补助”相关标准,对实际投资额给予分档补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局)(三)强化服务保障。支持行业协会、新型智库、碳汇研究等公共
,对区域节能减排降碳等领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政策奖补。补助标准:按照项目装机500千瓦(8000平方米)及以上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改造、新建、联网、并网等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巩固拓展农村供水保障成果。(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配合县乡村振兴局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要求,制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
。6.配合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规定落实各项培训补贴和“雨露计划”补贴。7.配合县人社局落实往返就业交通费补助等政策。8.配合县人社局实现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公益岗位、帮扶车间数量及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点领域节能,在建筑领域统筹考虑资源能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持续推动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提升、推进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绿色生活促进等五大
,提升发展质量。(四)强化协同提升能效。一是开展用能诊断和对标行动,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能效水平,今年全市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300项以上,对符合要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给予补助
〕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的红线标准,根据下达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
违规使用资金。同时,全面落实奖补工作。光伏收益资金可根据已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际生产生活状况予以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或补助。奖励补助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奖励先进、资助困难,并依据奖励补助对象
)予以经费补助奖励。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以及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扩大信贷产品投放规模,用好
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南宁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将源头减量化、资源化
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鉴定的,给予补助2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补助产品不超过3个。5.加速实施质量标准战略。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贡献奖、温州市长质量奖、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单位
。加强节能改造诊断咨询服务,根据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情况,对节能诊断服务进行验收,达标完成的,按每份节能诊断报告5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补助。15.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
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鉴定的,给予补助2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补助产品不超过3个。5.加速实施质量标准战略。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贡献奖、温州市长质量奖、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单位
咨询服务,根据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情况,对节能诊断服务进行验收,达标完成的,按每份节能诊断报告5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补助。15.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