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遭证监会立案稽查一年多后,事情终于水落石出。12月19日,三峡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局认定三峡新材存在
牛市来了,大盘重返3000点整数位之后,投资者入市踊跃。江苏证监局近日曝光一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警示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案例1 上市公司信披违法 公司及高管共同担责 ■案情
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排放报告义务;
(二)不按规定提交核查报告。
逾期仍未改正的,由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指派核查机构测算其排放量,并将该排放量作为其履行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核查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排放报告义务;(二)不按规定提交
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逾期仍不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十二条 核查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
不清晰的。第二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举报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一)被举报人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举报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被举报人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被举报人的行为未违法违规的,终止办理,予以结案; (三)举报事项证据不足,无法查明的,终止办理
没有你说的这个项目的用地手续。事实上,上述项目并非陕西有色首次触及土地红线。2011年5月,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2642亩,曾遭到过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 能源局放招
并非陕西有色首次触及土地红线。2011年5月,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2642亩,曾遭到过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 能源局放招 防止未批先建在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对未批先
近日,证监会先后公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对倒拉高股价以及内幕交易等投资者并不陌生的词汇再度浮现。 记者注意到,据《处罚决定书》称,2012年5月18日,家住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