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各县(市)编制3—5年实施行动计划,分类选择一批县(市)开展省级试点,率先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强镇扩权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和
院所牵头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坚持人才引领驱动,深入实施“鲲鹏行动”等重点人才计划,完善“引育用留”人才工作全链条机制,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加快打造世界重要
认定的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人才、“龙城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高薪酬人才奖励。对来常工作的青年人才,实施“生活居住双
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落实新能源领域企业股改上市奖励,其中上市辅导备案奖励50万元,申报上市材料奖励50万元,成功完成上市
领跑者计划,建立节能激励导向机制,树立行业标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将重点用能企业纳入在线监测范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化与省级层面能源“双控”考核体系衔接,落实能耗双控和碳强度考核管理力度。加快
推动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能源要素集约化利用水平。完善能源要素与重大产业项目计划衔接机制,建立“能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配合能源消费精准
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坚持“系统推进、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统筹发展和减排,统筹省内排放和能源输出,统筹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有计划
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科技创新赋能碳达峰行动1.完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在省级科技计划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优化用途管制运行制度。依据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空间布局,以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依据。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准入审批。优先保障安居工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民生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项目用地,坚决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等重大战略任务,组织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实施“双碳”、稀土等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揭榜挂帅”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49.持续推进实施
单位: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52.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目录》纳入支持计划。支持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发布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指导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
领衔并长驻常州的工作室(站),运营经费市、区各半承担。支持新能源领域企业创建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人才、“龙城英才计划”顶尖
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10、强化金融支撑和法律保障从2023年起,连续三年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科创基金安排不少于50%的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
、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推进重点用能系统能效提升,实施电机、变压器等能效提升计划,开展重点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提高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效率。(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
四、推动水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一)水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开展工业节水专项行动,强化计划用水限额管理,持续推动工业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促进企业间水资源共享和水资源梯级利用,提高
以500kV变电站为关键支撑、220kV为骨干网区域成环、110kV为供电主力精准布局智能电网。布局新能源、充电设施、智能化终端和配电设施发展规划,形成重点区域建设计划。构建区域级—用户级典型能源利用模式
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创新平台“233”工程建设,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高端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产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海智计划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
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实现总装机5.16万千瓦的2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探索推进
产业,推动氢能上下游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全力打造“风光氢储用”一体的现代能源示范基地,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原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