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与常规能源的矛盾和冲突日益显现,违反可再生能源法的事件日益增多。
一、长期拖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依照该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
。解决新能源消纳的关键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电力系统的可再生能源渗透率远没有达到极限,过早配置储能系统,发电企业苦不堪言。
四、强制发电企业装备制造业落地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
。
国家层面政策频发
5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推动清洁能源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地方层面力度
用能设施建设。统筹电网、油气管网、充电、加气等能源基础设施与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支持打造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加快电网升级改造,推动智能电网发展。
三、引导能源清洁消费
(七)推进节能减排。研究
通过政府和其他机构投入设立海南能效基金,促进能源节能减排。探索建立能效评级制度,通过能效等级授牌等方式推动用户加强能效管理。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约束
基本完成新能源利用率95%以上的目标。随着陆上风电、光伏有望在2021年实现同步平价上网,在摆脱了补贴对规模的限制后,预计十四五时期,新能源仍将延续十三五的发展态势。
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伴生的,是
系统调控复杂程度指数级的上升和调节能力的频频告急。根据十三五规划,抽蓄、火电灵活性改造的目标分别为4000万千瓦和2.2亿千瓦,从项目工程进展情况来看,截至目前,两项指标的完成度均相对滞后于十三五
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发展,而电力需求增长和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相对有限,新能源消纳形势严峻。2020年以来,国家层面鼓励推动电储能建设,以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6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
《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储能可以从本质上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吗
/光伏+储能及自动发电控制调频电站的发电侧储能,光伏+储能的模式成了必然趋势。在经历了光伏的大额补贴之后,当前补贴的退坡已成既定事实。2019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
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
发电侧储能的任务是提高新能源消纳,平滑新能源输出,减少弃电。在这一情况下,面对补贴的退坡,加之光伏发电靠天吃饭、输出功率不稳定的弊端逐渐凸显
补贴就可以推广应用。
二、光伏发电的瓶颈
然而光伏发电也有其天然的问题,一是能量密度低,二是需要与动植物分享阳光。由于能量密度低,就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粮食生产也需要阳光和土地
还可以起到建筑节能作用。光伏阵列吸收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大大降低了室外综合温度,减少了墙体的热和室内空调冷负荷,所以也可以起到建筑节能作用。因此,发展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可以节能减排。
由于在建
需求响应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的重要内容,是指通过分时电价等市场价格信号或资金补贴等激励机制,引导鼓励电力用户主动改变原有电力消费模式的市场参与行为,以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网稳定运行。自2012
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不断提高,冬季低谷时段调峰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间,由于热电联产机组热电比调节能力有限,用电负荷过低导致发电机组出力不足,进而影响供热能力,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
2020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有了新的调整,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作为新增补贴项目类型,建筑面积要求0.2万平方米以上,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0元。 同时,对评价等级
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同时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延续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支持。
支持增加国内油气产量。支持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按照多增多补冬增多补的原则给予梯级
,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四是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依托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层层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