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意见》立足发挥能源战略和规划的引领作用,提出各省级能源规划均应明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和任务,国家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意见》提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
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为各类新兴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有关企业履行能源供应保障
能源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支持首台(套)先进重大能源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政策,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国有能源企业节能低碳相关考核,推动企业加大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评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机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考核机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及能源规划等确定的能源相关约束性指标
配电网,持续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逐步消除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新能源承载能力、灵活控制能力和抗扰动能力。
加快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加速推动直调煤电机组全面完成灵活性改造;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压实自备机组
差异,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合理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评价考核,压实地方和各类市场主体消纳责任,引导各地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企业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加快完善
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
推进川气入黔、海气入黔等工作。加快煤层气、页岩气等勘探开发利用,推进黔西南
、文化和旅游等领域合作。
五、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贵州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在数字技术、空天科技、节能降碳、绿色农药等优势前沿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
,既可能是建筑节能(碳排放考核)的经济性因素驱动,尤其是工商业建筑立面;也可能是绿色建筑的美学因素驱动,尤其是公共建筑或政府及事业单位建筑立面。
无论是从增量到存量,还是从屋顶到立面,在双碳目标
发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此外,最高层对外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制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医院、绿色场馆等国家标准立项
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
(二)推行市场化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化机制运用,推广试点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防治法等法律,启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制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有序开展,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参与度和影响力。
防范风险。处理好节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防范、有力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
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进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能源消耗占比高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
合作有序开展,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参与度和影响力。
防范风险。处理好节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防范、有力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等
减污降碳行动,推进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能源消耗占比高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
目标评价考核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价考核,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和奖惩激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依法列为重点节能监察对象,并将未完成任务量累计计入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