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上、管理上、供应上要有一定的弹性。去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大家关注到,已经明确了把“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当中。这样回过头来
总量的比重将达到18%左右。另外,今年以来,还核准开工了6台核电机组。二是积极推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我们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暖改造。2021年,已经完成改造2.4亿千瓦,今年将
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评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机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考核机制,按照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能源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等确定的能源相关约束
性指标,强化相关考核,确保完成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三)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协调机制统筹
(- 14 -)第三章 主要任务 (- 15 -)一、构建多元供电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 15 -)二、打造坚强智能电网,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 16 -)三、增强电网调节能力,提高系统运行水平
%。天安门地区、大兴机场、CBD核心区、金融街等重要区域年户均停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四)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本市加大电厂的环保改造力度,继续推进煤电机组关停,积极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截至
力度,建立完善节能减耗考核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推进新兴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好
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第二节 规范规划审批和环境准入第三节 强化考核评价和过程监管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坚持规划战略引领,保障任务有效落实第二节 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健全政府
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
稳定供应。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推进瑞金二期、丰城三期、信丰电厂、新余二期等已核准清洁
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区镇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对建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节能低碳资金评审、绿色工厂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昆山供电公司,各区镇)(三)加大
、商务局、行政审批局、昆山供电公司,各区镇)(六)提高电网消纳和灵活调节能力。优化电力基础设施布局,加快重点输配电工程建设和配电网智能化改造,提升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对于在附近台区有消纳条件的,可增容
、图书馆、宿舍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打造阳光校园。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利用教学楼、体育馆等顶部建设光伏设施,结合中小学勤俭节约教育,培养节能意识。各类学校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
光伏设施,倡导节能减排理念。各类医院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六)实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树立党政机关
等量置换政策。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节能项目验收和监管程序、标准、要求。加强能源审计常态化,把审计结果作为能耗“双控”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节能执法体系,加强专项节能监察,实现重点领域节能监察全覆盖和
,增加值原则上采用生产法计算;其他项目,增加值原则上采用收入法计算。(十六)落实能耗强度核减政策。对新上项目原料用能等不纳入地区能耗强度考核的能耗量,在项目节能审查能耗强度影响评估时不计入单位增加值
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及自治区
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
。落实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展新能源与节能、绿色建造等领域研发和应用。九、促进外向经济发展。加强与重点省(市、区)交流和战略合作,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