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系统作用,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鼓励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快推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步伐,提高
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大力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三改联动”,不断降低供电标准煤
碳达峰行动方案,把节能降碳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等。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各行各业都将碳减排、实现双碳的目标瞄准了新能源投资。2023年,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的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系列
中,着重点明了国资央企在碳达峰的引领示范作用,包括“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把节能降碳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等。近年来,中央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的投资额年均增速
尽统、应纳尽纳。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执行能耗“双控”指标“十四五”初年核定、中期评估、期末考核制度,科学分解每年目标任务,不再下达能耗总量控制指标。(三)做好清洁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完善供给消纳体系
”列为省级试点。目前,已完成6536家规上工业企业碳效评价,并将碳效评价偏低的企业列为节能改造的重点对象。四是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国有售电公司,加快推进乐清市、苍南县成立
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应统尽统、应纳尽纳。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执行能耗“双控”指标“十四五”初年核定、中期评估、期末考核制度,科学分解每年目标任务,不再下达能耗总量控制指标。(三)做好清洁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完善
码·温州专区”列为省级试点。目前,已完成6536家规上工业企业碳效评价,并将碳效评价偏低的企业列为节能改造的重点对象。四是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国有售电公司,加快推进乐清市
重点用能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力争平均每年节约1%的用能量,完成4.16万吨/标煤节能考核目标。到“十四五”末,园区平均单位产值碳排放量相比2020年将下降33.7
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低碳生产方式普遍推行。以能效提升为抓手,实施节能降碳“百一”行动,协力推动上海市“十四五”降碳目标的完成,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园区
节能建筑、绿色宜居社区、绿色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城乡等建设,确保城乡建设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分步
实施,准确把握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任务,统筹考虑各类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节能减碳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科技创新,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技术产品供给,强化试点示范带
设施。(三)重点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发挥大型储能电站调节能力强、易于调度、方便管理等优势,重点建设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的独立储能电站。存量新能源项目增配的储能设施,原则上按照大型独立储能电站标准
监测。(四)严格储能容量配置情况考核。新能源项目投产后,配建或租赁的储能设施未达到项目承诺水平的,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扣除其并网容量。配套的储能项目晚于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的,由储能项目
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完善电厂存煤监测预警考核机制。各主力燃煤发电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采购电煤,杜绝煤质差受阻现象,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库存量能满足本企业机组满负荷发电15天以上。各水电企业在确保
水电站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先进的水情预测预报系统作用,合理安排有调节能力的水电站的运行水位,优化水能利用,避免发生弃水,汛末尽量回蓄水位。(五)健全电力平衡预警机制。国网漳州供电公司要滚动开展负荷和
项目库,当年7月1日之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可纳入下一年度市级奖励资金支持项目库。(一)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符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2号
)第七条前四项要求且纳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项目,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管理系统或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改造。通过区住房城乡
示范项目的总结评估,形成推广应用经验和商业推广模式,吸引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夯实区级政府管理责任,推进各区落实交通领域光伏建设要求。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引导,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推进企业光伏发电的用
问题,提高码头作业区绿色电力利用率,降低岸电用电成本,减少码头作业过程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打造一批绿色节能示范港口、码头。7.“光伏+路灯指示”。结合桥隧、高架、高速、公交站等场所的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