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及时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
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 《通知》明确,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
,请四川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光伏
基础设施奖励、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是支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等。 四是支持做好工业节能标准、节能监察等工作。 五是支持钢铁
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应高于1.15。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数据中心实际运行PUE值执行《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的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改革部门组织对数据中心实际运行PUE值执行《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的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于超过标准限定值(PUE值1.4)的数据中心,将按《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京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开通报其违规行为;
(二)约谈单位负责人;
(三)三年以内不得享受节能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四)三年
标准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省能源局牵头会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严格节能监督执法。加强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全面开展两高行
近日,吉林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提出奖补条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须当年实施、当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实施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地市级的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40000
平方米以上;县(市)级的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2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10000平方米以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益性建筑项目不少于3000平方米。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
重点用能单位、重点减排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督促指导。 (二十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加强对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
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 3.加快提高工业水效。推动建立市、区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工业用水大户管理。加强京津冀区域协同联动,促进区域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