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松阳县进一步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层次与效益,根据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松阳县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工业企业。二、扶持内容(一)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工业企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等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前提下,支持零星用地
%。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8.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开展“百”“千”家工业和交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削减计划。落实4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推动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中低品位余热梯级利用。各郊区形成“一区一点”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修订《上海市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9.持续深入
TCL中环-环晟光伏与国家能源集团首次合作的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环晟光伏为该项目提供1.2GW高效叠瓦组件,自2023年6月全容量并网后,电站运行稳定,年均发电量可达31.5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约115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支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法律法规,结合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等制修订,明确各类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领域相关
机械新能源化。加大“绿色低碳出行日”示范作用以及持续推进“绿色积分”兑换公共交通优惠通行码政策,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支持适铁货物“公转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四)支持节能降碳增效和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能源管理
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符合条件的可按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进行起草,并参考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参考的规范性文件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三)《建筑节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七)《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八)《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九)《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
海上光伏标准化发展。目前,该项目已实现全面并网通电,年均发电量可达1.2亿度,每年可节约标煤约4.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5.4吨,节能效益显著,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
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建筑、工业等领域原材料节约与高效利用,鼓励发展高端再制造技术,深化水资源循环利用
10月28日上午,协鑫-苏州友成1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苏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正式开工。该项目总容量达到1.0579兆瓦,建成投运后,预计每年可提供上网电量约104.39万千瓦时,节约标准煤约375.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40.7吨。
亿元,规划总装机94万千瓦,配套布置1座220kV升压站和1座储能站,预计2026年电站首批机组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每年平均可生产清洁电能13.76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1.37万吨,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