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应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规定采取装配式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两新一重设施合理布局,建立城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与城市人口流动挂钩机制。发挥济南、青岛两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分别覆盖2000万人口的1小时交通圈。推进以人为
集约节约用地评价体系,分行业、分区域制定产业园区单位投资、产出、能耗和容积率等指标体系,开展产业园区土地监测、统计和评价。加大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力度,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允许存量工业用地与仓储、研发
办公和双面打印,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倡导使用再生制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规定,确保各类公务活动规范开支,提高视频会议占比,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单车油耗核算。鼓励和推动文明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社会共治、激励约束并举的工作原则,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
、实际用地 3 亩(含)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开展排查,建立高耗企业淘汰清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依法淘汰高耗企业。依法依规对高耗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年度整治
余压利用、能效智慧管理等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投资,包括不限于资金、设备、技术和管理,达到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的目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
各级规划、确定开发范围。按照分层分级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二)强化要素保障。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
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在项目建设、集电线路敷设、场内道路等方面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三)实行
电力需求。鼓励在畜牧、家禽养殖基地利用养殖设施屋顶、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建设光伏设施,打造生态养殖基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复合用地标准的前提下,支持利用一般农用地、园地、滩涂、垦造地、荒山荒坡等
大专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利用行政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宿舍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打造阳光校园。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利用教学楼、体育馆等顶部建设光伏设施,结合中小学勤俭节约教育,培养节能意识
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8号)(以下简称8号文)。8号文最大的变化在于明确了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复合项目的特殊用地政策。 8号文规定,利用农用地
成就
1.绿色建筑全面快速发展。完善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及管理机制,率先在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公共建筑节约之星示范项目19个。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开展。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扩展资金筹集渠道,扎实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制定发布《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
,提升安全储粮水平。加强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坚持节约优先,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全链条节粮
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处置收入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明晰处置权。加强监管力度,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归口管理,加快资产移交,明晰监督权。
(九)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拓展粤黔
无法避让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报批程序,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支持。电力线路塔(杆)基用地原则不征地,做好经济补偿,维护原有土地所有(使用)者权益,变电站建设用地按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