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海南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澄迈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工作的公告”。公告称:申报项目实施范围(一)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应采取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模式进行建设。(二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三)不支持利用水库、海面及海滩、河面及河滩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四
、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2030年达到2000万千瓦,助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
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风光资源禀赋较好、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探索布局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省内风电
宁德时代东莞新能安科技3.9MW、建华建材0.8MW、圣泉股份8.9MW、小鹏汽车智造基地16MW首期项目……近日,阳光新能源多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迎来集中并网,助力一批行业头部客户绿色智造
转型,打造零碳工厂。“双碳”目标下,千行百业都面临着零碳转型的迫切需求。作为拥有先进系统技术的新能源开发商,阳光新能源根据不同行业特性,发挥高效发电、系统融合、全生命周期优化三大核心技术网优势,为各行业
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以上政策针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结合实际自行参照落实)。全文如下: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30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
新增建设规模为约束性指标(不含备注中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村级扶贫电站、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光伏电站);第三,2017、2018年风电新增建设规模为初步规模,预警结果为绿色的区域可在实际建设中自行调整,不作为申请补贴规模的限额。
相关规范要求自行配置汽、柴油发电机,不间断电源(UPS)等应急自备电源。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市、县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工作。落实电力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电力监控系统
10月12日,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六安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规范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具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新建建筑和设施应预留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条件,鼓励
。因地制宜利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农林牧渔等资源,开发一批集中式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微电网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落实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指导规范,鼓励工商企业利用
自有场所的屋顶资源、场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按计划推进信都区、隆尧县、巨鹿县3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健全企事业单位
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光伏发电、农业生产加工、休闲观光旅游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
市”。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原文如下:各市、县
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黄龙和张川站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进网源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进绿色矿山
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开展超标包装及过度包装计量检查和治理,督促寄递企业采购绿色快递包装产品。优化轨道公交无缝接驳,鼓励乘用公交、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
,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不高于318克标准煤/千瓦时。稳妥
、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焚烧、水泥窑协同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