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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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3-06-06 11:17:48

6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

广东:7月1日后并网风光项目需配10%*1h储能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6-06 08:38:02

依规不纳入环评管理。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节能审查流程,保障项目用能需求。(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十三)强化金融支持。支持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
报送省能源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十八)优化并网接入。对已完成备案并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

河北发布“林光互补”、“草光互补”建设标准征求意见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3-05-16 20:42:43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发布关于征求《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意见的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

江苏: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标准!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3-05-16 20:39:06

5月1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光伏发电产业用地保障,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根据文件,各地要
建设用地审批;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对于配套设施用地,则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文件要求,各地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用地用林审查协调联动机制与联合

内蒙古工业碳达峰:加快工业园区绿色用能供给!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3-05-08 22:48:27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矿业发展新模式、新机制。推动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和保护区矿山清理紧密结合,加强综合勘查、评价、开发和利用,降低矿山企业能耗、地耗、和水耗强度。(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厅

我国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政策解读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 发布时间:2023-05-03 19:22:27

。2022年12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发布的《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浙自然资规〔2022〕18号)规定,在未开发利用海域建设光伏应远离岸线布置,而鼓励“海上光伏+”综合利用与融合发展。如
海上光伏项目首先应取得海域使用权。(一)海域使用权取得方式海域使用权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申请审批取得。第二种是通过投标、竞拍等方式取得。广东省自然资源印发的《广东省项目用海政

浙江: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3-05-03 19:18:21

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优先保障获得投资“赛马”激励地区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支持山区26县的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省发展改革委)四、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
土地征收。指导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组件报批工作,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提高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审批效率。(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二十一、优化落实跨区域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创新跨区域重大项目

山西一市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意见公示来源:山西省阳泉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5-01 08:27:54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光伏产业和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事关光伏用地!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3-04-29 23:49:13

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破碎、不便耕种、以
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严禁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不得采伐古树名木,不得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原文如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

四川: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 市及县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来源:四川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4-29 23:46:35

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
编制本地区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出具用地、用林(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意见,经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审查后,上报省能源局审定。第八条 省能源局组织编制光伏、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