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
海上光伏、海上风电、跨海桥梁、养殖、温(冷)排水、浴场、游乐场、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海底场馆等用海进行立体设权。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主要支持在
9月25日,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签订绿电合作协议暨锡盟特高压二期新能源入市交易启动会成功召开,标志着锡盟特高压二期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区特高压“点对点”绿电交易
绿电交易协议。锡盟400万千瓦新能源送出工程是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特急能源保供重点项目。2023年4月28日,项目正式开工,由国网内蒙古超特高压
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
9月18日,内蒙古工信厅公开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12号提案的答复。答复文件指出,巩固产业链方面,一是强化产业链布局和产业链韧性发展。印发《关于梳理报送有关盟市招商引资情况的通知》,要求以
呼包鄂、通辽市为基地,依托本地区已有光伏产业基础,深入分析研究区内、周边省市、国内未来装备需求及新能源开发总量,聚焦产业链断点和短点环节,集中部署光伏装备制造项目,制定精准招引方案,做大做强自治区
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实际上,早在8月底,市场上已有传闻称,一道新能股东可能迎来调整,正在与新的潜在投资者洽谈,意向方来自其他行业。【政策】内蒙古:力推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不占用分布式指标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
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通知》文件提出,避免可再生能源
,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
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支持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围绕高速公路
设施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科学开发和高比例消纳,自治区能源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
近日,内蒙古能源领域集中式光伏项目“一件事”服务模式上线试运行。据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在能源领域推出集中式光伏项目“一件事”服务模式。即将涉及能源、自然资源
材料、减跑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可有效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感和满意度。”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