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
和单项冠军企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度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通过用能结构调整、节能降碳改造和优化提升管理水平等方式,充分发挥节能提效在降碳减排方面的关键作用,健全完善我省工业领域
公园、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鼓励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24.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建设“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
,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健全质量认证体系,着力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和自愿
“2030 碳达峰、2060 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推进“五大战略”、打造“六个样板地”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节能减排,促进我市
主体作用,把握好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等原则。非国有属性的园区、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光伏投资运营企业开放。开发建设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
服务公司,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四、保障措施(一)强化规划引领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
、土地、价格等方面扶持政策。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和碳减排的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三)统筹项目推进健全重大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推动我省碳汇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
批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
产业规划布局、产能置换、能耗准入标准等相关规定。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加强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坚决从严查处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九)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加快推进
机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构建绿色低碳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守信联合
、升级改造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机制,推动节能产业升级。深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鼓励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提供节能服务。(责任单位
迈上新台阶。(一)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行动1.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布局。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碳减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优先在原料与清洁能源匹配度好、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地区布局项目。推进国家战略性
。对已建成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加快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加快淘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要求,支持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抵销机制,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原文如下:中共北京市委
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抵销机制,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十二)拓展市场化投融资渠道。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绿色金融体系,加强绿色金融标准的
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保障享有同城均等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完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