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用于抵销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
。 CCER-现象级商品 在碳交易市场中,除了控排企业外,满足相关条件的自愿减排企业及个人也可以通过登记注册成为交易方,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CCER也是目前我国碳市场中最重要的交易产品之一,在未来
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启动。这个消息在可再生能源行业造成很大的震动,大家认为可再生能源可以开发CCER(中国自愿碳减排量),可以通过卖碳排放指标获得额外的收入。甚至有计算认为,如果
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的主体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
现象级商品 在碳交易市场中,除了控排企业外,满足相关条件的自愿减排企业及个人也可以通过登记注册成为交易方,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CCER也是目前我国碳市场中最重要的交易产品之一,在未来一定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
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以及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责任义务主体外,我国绿证认购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内电力行业,已扩大到有绿色消费和碳减排需求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科研院所等非电力企业,绿证交易市场不断活跃、持续升温,进一步助力我国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
状态,是一个没有金融产品的现货市场。最终,全国碳市场将逐步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内部集中度和流动性也会逐步提高。
自愿减排量可成为重要创收途径
可再生能源企业宜尽早布局碳市场
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12月31日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
的消纳责任义务主体外,我国绿证认购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内电力行业,已扩大到有绿色消费和碳减排需求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科研院所等非电力企业,绿证交易市场不断活跃、持续升温,进一步助力我国
绿证是国际通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属性证明,代表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和其他非能源属性。借鉴国际成熟经验,我国自2017年启动自愿绿证交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
管理办法(试行)》两份征求意见稿,披露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明确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此,光伏发电等减排项目可以将其碳排放量
%。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用于抵销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