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政府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国阳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举行。三方代表分别签署了《北京京能光伏1000MW清洁能源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此次合作项目将在我市规划投资建设光伏1000MW清洁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45亿元人民币,其中部分项目将融入“光伏+花卉”模式,将项目打造成集清洁能源开发、鲜花种植、鲜花配套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能源
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落实新能源领域企业股改上市奖励,其中上市辅导备案奖励50万元,申报上市材料奖励50万元,成功完成上市
导向作用,在积极争取省、市各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重点支持能源、工业领域低碳零碳技术研发、零碳低碳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引导国有企业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投资相关项目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实施方案提出,要扎实推进新能源
由审批制向“出让+登记”制转变。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改进矿业用地管理政策。深化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矿业高风险特点的投融资机制。发展新能源和
、统筹开发利用制度,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出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用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用地需求。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2022〕18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两江新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支持
区域建设储能相关设施,鼓励国有企业先行先试。第七条 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两江新区作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的优势,积极推动储能项目进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鼓励和引导气候投融资基金或其他金融工具支持
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
特色产业集群,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二)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
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10、强化金融支撑和法律保障从2023年起,连续三年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科创基金安排不少于50%的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
股份制改制的奖励30万元;其它奖励项目则根据企业对地方贡献或实际投入,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新能源领域产业链上市公司实施股权类再融资且75%以上投入本地项目建设的,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上限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市内、市外并举,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2025年
、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20%、25%左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科学推进陆上风电建设,2025年、2030年,风电装机
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投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信用贷款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资金支持。积极
日前,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利用。充分挖掘可再生资源潜力,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新能源建设规划。不断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充分利用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