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企业在吴兴区工商业企业屋顶建设光伏项目(建设容量0.1兆瓦),按建设容量给予每兆瓦5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建设容量不足1兆瓦的按比例
一次性奖励5万元;次年通过监督审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着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对首次列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实现示范应用,民用建筑健康性能不断完善,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提高。
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条件适宜地区江水源热泵区域集中供冷项目实施,探索开展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试点示范。
通知明确,围绕建筑产业链,加强绿色建筑产业信贷产品研发,结合重庆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和港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科学有序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产业向符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保升级
、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
意见强调:
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与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新型储能电池产业突破,引导智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升级。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开展产品
智能化改造项目
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优化、绿色创新的理念实施绿色智能化改造。对已实施完工(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分布式光伏能源项目
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分布式光伏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
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申报价格的50%。市场主体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
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政策文件,为更好适应新能源发电调峰需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
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第二节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第三节 构建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
第四节 强化能源
较2015年增长41.2%、17.5%、8.1%、7.5%。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十三五末期,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87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213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
》提出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一方面要定期评估和调整目录分时电价,另一方面要加快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促进市场化分时电价体系形成,更好反映电能量的分时价值,更好发挥电力需求侧的作用,提高能源
,健全绿色电价体系,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目录销售电价改革,从能源供给和消费两端发力,推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及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者:杨娟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加快部署光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
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大力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充电设施(换电站)、电动汽车等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储能应用
编者按:
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重点,储能受到了中央和地方的极大关注。今年以来部委发布的储能相关文件中,多数是有关新能源配置储能、对电价的相关规定、储能参与辅助服务等。分析认为,顶层政策布局叠加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加快部署光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