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发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2.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实施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市工业重点行业建成产能全部达到能效基准水平、30%以上达到能
效标杆水平。严格节能审查制度,突出能耗总量弹性管理,切实保障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用能空间。强化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行动,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推动存量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持续降低
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电力消费是用户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核算的主要源头,作为直接面向用户提供电力的主体,配售电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双控内涵
,加强公益宣传,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行绿色旅游消费。
(七)挖掘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
采购政策。
(十五)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完善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组织开展绿色标志产品和绿色服务科普宣传,大力提升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健全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提高
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0.支持中心城区提升产业质效。加大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疏解
公转水。加强绿色政策供给,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推行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深入推进国土
规模,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除光伏发电外,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光热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选择方向、投入力度及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竞争情况,均将影响
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并提出:1、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可向能耗强度降低进展顺利、总量指标富余的省有偿购买
原料用煤项目及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的产业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范围。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51. 出台
跟踪问效,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及绩效评价,资金带动效应不断提高。每年明确各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目标,并纳入对各市政府新型城镇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等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定期调度、终期考核。将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以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打造应用场景100项以上。
能耗总量及强度双控。到2025年,建筑运行一次二次能源消费
2025年,全市能源生产总量达840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42.5%。能源消费总量方面,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81亿千瓦时,用电最高负荷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