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实施方案提出,要扎实推进新能源
、统筹开发利用制度,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出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用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用地需求。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
特色产业集群,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二)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市内、市外并举,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2025年
、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20%、25%左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科学推进陆上风电建设,2025年、2030年,风电装机
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实现总装机5.16万千瓦的2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探索推进
与周边盟市共建千万千瓦级大型新能源基地和绿电替代合作示范区,力争将乌海及周边地区新能源一体化合作示范区列入自治区级区域发展战略。力促光伏、锂电池等6个项目开工,大力发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
1月28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工程建成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
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局、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落实好现行绿色税收政策体系中碳减排相关政策,发挥税收服务国家“双碳”目标的作用,同时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我国碳减排目标、能源结构实际、经济发展、企业承受能力
,对煤炭等能源矿产征收资源税;又有鼓励“碳减排”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对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税收制度安排。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税收调节工具,对加快
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世界最大的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世界最大的水光互补项目柯拉光伏电站,抓紧推进全国最大的攀枝花“水资源配置+抽水蓄能+新能源开发”三结合等项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
引进培育计划,开展产业新赛道争先竞速五年行动,聚焦航空航天、动力电池、新型显示、晶硅光伏、清洁能源装备、软件设计等打造世界级“地标”产业,健全完善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人才链。原文如下:2023年1
1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及未来五年工作分别做了回顾与安排,并指出,2022年河北省优化能源结构,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400万千瓦。2023年,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
行动。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开展钢铁、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年内升A企业达到60家。抓好节能降碳改造,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深化
2023年1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 王莉霞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坚持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锚定“两率先”、“两超过”目标,加快大型风光基地和源网荷储
、风光制氢等场景项目建设,力争并网装机2500万千瓦以上,建成拓展场景应用规模1000万千瓦以上。集中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和呼包鄂通装备制造基地,努力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