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青海省能源局印发了《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青能新能〔2016〕7号
),并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申请纳入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建设规模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青海省2016年度光伏增补建设项目名单
FR:青海信息网
索比光伏网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青海省能源局印发了《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青能新能
〔2016〕7号),并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申请纳入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建设规模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青海省2016年度光伏增补建设项目名单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青海省能源局印发了《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青能新能〔2016〕7号
),并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申请纳入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建设规模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索比光伏网讯: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向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下发《关于报送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各省(区)上报本地光热示范项目进展情况。通知要求于2月15日之前将随通知下发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填写完毕后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及水规总院,此后于每个季度末报送项目建设进展
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确认。(三)发布公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在省发改、财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确定专家评审时间、地点和竞争性分配程序等信息。(四)专家评审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组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在省发改、财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确定专家评审时间、地点和竞争性分配程序等信息。 (四)专家评审 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
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向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下发《关于报送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上报
本地光热示范项目进展情况。通知要求于2月15日之前将随通知下发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及水规总院,此后于每个季度末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配套的服务体系有待逐步建立,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政策体系也有待完善。
2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在这种情况下,2015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先进
的指标,但明显要比上一个标准有所提升。这个的目的就是我们要为先进技术产品提供一定的市场,来支持先进产品的应用及推广。
总体是由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这些项目要明确提出采用
2016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第一批20个、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千瓦的示范项目的入围单位,并核定这些太阳能热
,太阳能热发电得到了国家的亲睐,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望成为支撑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之一。
于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从2015年起逐步出台了一系列对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具有实质性推动的政策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次批复项目由国家能源局委托专业机构严格评审、逐个核实,重点突出示范性和创新性,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均是多能互补集成优化与智慧能源产业的创新实践,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