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
标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亿吨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发展专项资金,对硅能源产业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试点示范予以倾斜支持。加大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对硅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基金、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硅能源产业发展,发挥省产
8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公示了《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中对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做了相关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表示,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
布设后未能并网发电的光伏方阵,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到位。另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这种布点
、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市省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
〔2021〕152号)、《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精神,以及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8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印发《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通知指出,重点用于支持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对纳入本区
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附件:《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2022年8月10日附件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债券投向领域,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扩大有效投资。1-6月,各地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基本完成
分别增长1.7%、4.7%,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1%、13.7%、16.5%、-3.5%。中西部地区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能源资源类行业增收带动,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分别增长44
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大绿色能源推广使用。鼓励企业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与绿色能源方案提供方合作
兆瓦以上。意见稿还指出,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2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原文如下:关于进一步
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度,全市累计安装光伏发电容量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40兆瓦以上
地方全量税收,分成税收不计入现有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额度,或由市财政按照新区前期投入的更高比例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十四)争取将海域使用金地方留成部分(70%)返还新区。其中,海域使用
供应企业签署直购长期协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相关开发区等)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十六)推动新区新能源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迈出关键步伐。争取出台在相对封闭的产业区域内对重
开发,盘活古村古屋资产,有序推动试点县内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保护及利用。2.积极推动农村产权资产资本化。大力推动农村“三变”改革,支持农村各类产权以量化入股、依法抵押融资等方式参与清洁能源替代、畜禽
建设;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安排上考虑绿色金融创新因素,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试点县建设。各市(州)和试点县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