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电网2016-2018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38号)和《财政部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电量抵扣
发改委和华中能源监管局,并送省电力公司安全校核。
省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将根据省电力公司安全校核结果,对拟签的双边合同进行审核确认,尽快批准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索比光伏网讯: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建〔2016〕38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
们(具体项目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111201-可再生能源科目。请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附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福建省财政厅2016年7月27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建
〕439号),现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111201-可再生能源科目。请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7月27日
为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我局。公众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寄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
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增加对20162018年建成项目进行奖补的内容,同时将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现将增加部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范围和标准:(一)增加
,征询意见时间为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我局。公众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寄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推进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我市光伏发电应用形成规模效应,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现行光伏发电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增加对20162018年建成项目进行奖补的内容,同时将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
网站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我局。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寄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
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增加对2016—2018年建成项目进行奖补的内容,同时将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现将增加部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和标准
发展的利好政策:一,应该明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二,加大可再生资源专项资金的投入,研发开发高端产业;三,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应制定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和投储资政策;四
光伏扶贫补助资金640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抓紧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寿政办15号
)要求,在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各单位公开网页内对项目进行公示。二、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34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财政厅
专项资金公开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寿政办15号)要求,在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各单位公开网页内对项目进行公示。二、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34
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70号)、及县招投标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把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列入新城当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项资金计划。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配套电量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