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产业升级与合作 23(一)加快能源产业智能化升级 23(二)坚定不移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23(三)增强能源装备竞争力 25(四)融入能源领域合作格局 25六、增强能源治理能效 27(一)落实重点领域
,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运行的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和能耗限额管理等制度,为科学、高效监管绿色建筑运行提供依据。供电、供气、供水等单位应当定期将绿色建筑的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数据提供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
契约化管理,推行市场化用工,新进员工全部公开招聘,健全完善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深化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改革,试点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激励,收入
方式成为节能改造“主渠道”,重点在学校、医院和大型场馆等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创新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到2025年,按照要求,完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县级及以上
管理,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新上“两高一低”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对新上“两高一低”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分析评估新上项
集群、新能源汽车和非公路用车生产制造基地。支持光伏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徐州发展氢能产业,探索构建制氢到用氢全产业链条,助力能源供给结构调整。支持徐州建设绿色低碳智慧交通体系,开展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原文
示范项目等重大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
集群、新能源汽车和非公路用车生产制造基地。支持光伏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徐州发展氢能产业,探索构建制氢到用氢全产业链条,助力能源供给结构调整。支持徐州建设绿色低碳智慧交通体系,开展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
,扎实推进“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再提升工作。优化升级“网上国网”“数字郴电”APP线上办电功能,提供报装用电全流程服务。深化“供电+能效服务”业务融合应用,为产业链重点企业提供电能质量、综合能效提升专项
”试点。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实行动态管控。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认定,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
,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推广“5G+”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等新业态。推动发展再制造产业,积极开展再制造
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强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管理,严格执行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提高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