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先进节能环保装备等重要产品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推动节能量测量与验证、节能
门窗 大力推广先进玻璃和节能门窗。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
新型建材市场,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设计、信息、管理、咨询等高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融入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当中,加快建材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五)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程。按照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
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快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
推进、重点突出、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基本原则,采取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技术推广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升能效,降低能耗,合理
改善建筑舒适性,加快促进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三、主要目标(一)新建建筑方面。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规模化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适度发展二星级绿色建筑,高水平建设三星级
基本原则,采取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技术推广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升能效,降低能耗,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加快促进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三、主要目
标(一)新建建筑方面。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规模化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适度发展二星级绿色建筑,高水平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
设计文件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民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查验能效测评结果、相关检测报告以及是否取得市城乡建委颁发的绿色建筑竣工评价标识,对检测未能达到相应
沼气等生物质能技术;(八) 国家和市城乡建委发布的其他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第七条 取得我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项目, 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我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第八条 需要
, 应当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施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建筑, 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民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 应当查验能效测评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晋经信电力字〔2015〕77号),2017年底前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效诊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生产企业
入围资格、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予以曝光。将提供虚假材料、开展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引导用能单位定期开展能源审计
可在能效标 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示例见图 2)。严禁伪造、冒用能效领跑者标志,以及利用能效领跑者标志做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图 1 能效领跑者标志 图 2:在能源效率标识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