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打造智能高效的能源系统。 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等新型用能方式。实施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建设工程,推行峰谷电价、可中断电价等价格制度,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
燃煤热电,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突出钢铁、建材、化工等燃煤大户,突出窑炉、锅炉等主要燃煤方式,深入实施工艺技术和环保改造,挖掘潜力、提高能效、减轻排放,达到国际先进能效标准
示范项目资金用于弥补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增量成本,支持部品部件生产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和推广,绿色建筑评价、能效测评和项目绩效评价等。
第十一条 对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的装配式建筑
厅技术审查,并通过自治区组织的装配式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
(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或运行标识,居住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依法取得项目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不断提升全区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产品范围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不断提升全区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产品
全区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产品范围。推进煤电行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力争到2020年新建机组和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不断提升全区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产品范围。推进煤电行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力争到2020
副产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不断提升全区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
违法行为。核查用能单位执行落后用能产品和设备以及生产工艺淘汰制度、高耗能产业限制制度情况。具体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的监管工作。组织全省家电市场能效标识使用监督抽查,查处虚假节能产品、违规使用家电能效
惠民工程,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将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与政府节能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挂钩。落实居民购置节能环保汽车补贴,继续引导居民使用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