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支付系统备用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达到能效、环保要求,并参与电网辅助服务与考核。第十七条〔售电公司准入要求
计量回路。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识,经确认后运行中不得随意调换。以主表计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计量数据作为参照。当确认主表故障后,副表计量数据替代主表计量数据作为电量结算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电能计量检定
公共建筑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退出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建立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实施节能降碳行动,严格能效约束,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行
替代要求,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
水平。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发展绿色农房。(十六)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建筑光伏
建筑、区域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落地实施,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建筑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
绿色建筑项目,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区域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落地实施,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节能监督管理,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重点产品能效水平。1.优化工业用能结构。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快推进煤炭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有序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实施
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加快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推广应用,加大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力度,系统提升能效水平。推动企业对照行业能效指标体系,全面
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体系,积极开展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导数据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碳计量、氢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绿色金融、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评价技术要求等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导数据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碳计量、氢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绿色金融、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评价技术要求等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