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示范,适时开展省级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2000万平方米以上,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到2023
20%。折算面积不超过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任务总量的30%。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后仍为五级能效的项目,不予安排市级奖励资金。(二)超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通过专项验收后
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京津冀《绿色雪上运动场馆评价标准(DB11/T1606)》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或满足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
能源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限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1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影响。科学稳妥推进项目建设,深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能效、环保水平,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环保等方面审核审批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
,推动工业制造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提升产品能效水平,积极落实国家能效“领跑者”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加快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综合评价项目能效和碳排放水平。新建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要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严控水泥新增产能,强化
更新、巴丹吉林镇既有街区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额济纳旗航空街道办事处供热管网改扩建、额济纳旗热力管网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推广供热计量收费,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
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确保新建高耗能项目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将优先用能要素向高质量发展项目
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探索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存量、增量项目清洁生产
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诊断,建立能效、污染物排放先进和落后清单,系统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加快企业及园区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政策规定。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国家能效标杆水平、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行业先进水平,下同
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用水前期手续办理管理。对于低于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要求通过技术改造,全部达到国家基准水平;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参照国家标杆水平实施改造
增效,助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该《行动计划》主要从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区域节能降碳等四方面开展节能增效行动,包括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落实建设
城市建设等主要具体内容。开展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动。修订《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 15-133-2018)和《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5-51-2020),研究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