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公共机构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家公共机构被评为能效领跑者,168家公共机构被评为水效领跑者。省级以上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已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机关食堂反食品
、绿色出行等行动,及时总结推广促进绿色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推动全省不低于8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
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党政机关创建为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万元奖励;参与(其它位次)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奖励10万元。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对新获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对实验室通过CNAS
奖励50万元;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浙江省品牌指导服务站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聚力数字经济赋能,构建高水平智能制造体系
13.推动两化融合
)不超过1.3。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重点单位持续赶超引领。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5%以上,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省
效率。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争当行业能效领跑者。通过政策、技术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按照不低于最大用电负荷5%的标准,加强能源需求侧调节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路线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78%、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编制并逐步执行。制定超低能耗建筑实施要求及激励政策,推进示范项目有序发展。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
过度包装治理,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整治,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对食品、化妆品两类商品开展过度包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实施减色印刷,逐步
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产品领跑者引领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电力公司) (六)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财政
,开展水效和能效领跑者示范企业建设,推动碳足迹核算和社会责任建设。 (二)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实现化学法再生涤纶规模化、低成本生产,推进再生锦纶、再生丙纶、再生氨纶、再生腈纶、再生粘胶纤维、再生高性能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强化能效标杆示范带动 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