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8号文仅强调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未禁止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近年为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农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这种“一刀切”的用地管理政策,拓宽了光伏发电项目可使用土地地类(如耕地、园地、坑塘水面及设施农用地等)的范围,使“农光”“渔光”“牧光”等光伏复合项目成为可能,为我国光伏行业发展
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或“新规”)。一、农用地(一)耕地禁止占用按照12号文规定,“光伏方阵用地不得
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支持力度。全年预算安排98.25亿元,其中:新农村建设6.63亿元,生态效益补偿2.05亿元,粮食生产发展1.64亿元,耕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建设1.08亿元,各类农业产业发展3亿元
全年新供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0万方,推动产业空间保障方式由“供地”向“供地”“供楼”并举转变。57.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坚持高起点全域规划、高标准整体设计、高效率综合治理,实行“清单制+责任制
差异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确保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主管部门无需办理林地审核审批、采伐等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此外,要划分历史节点,处理开垦林地问题。“三调”为耕地,实际属于《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
信访投诉量有上升趋势。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平有待提高,建设用地开发、耕地开垦时存在水土流失治理不到位问题。3.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有待提高。受自然地理条件和建设水平限制,城镇环境配套设施基础仍较薄弱,与一体化
与“十四五”发展规划衔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推行“耕地智保”场景应用。完善磐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把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
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举报:光伏发电项目占耕地甚者基本农田吴庄村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金城镇,距
刚结束的2023年“两会”,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再次强调: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
、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等优质耕地内建设光伏、风电项目,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禁止在苗圃地、宜林地和覆盖度小于50%的灌木林地以外的林地
上项目。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太阳能辐射分布特征,组织编制全省集中式光伏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鼓励使用非耕地和园地资源,结合现代农业、渔业养殖
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
促进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规划。煤炭电力供给保障方面,推动补签换签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和进口煤应急替代中长期合同,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
任务。粮食安全方面,强化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下达投资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997.3万亩,印发实施盐碱地等后备耕地综合利用试点方案,合理安排政策性粮食销售,保障国内粮食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强化能源保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