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重要区域生态修复。积极谋划部署2024的营造林计划,严格执行国务院“非农化”“非粮化”耕地保护政策,依法依规落实新造林地,按计划完成2023年度营造林任务。推进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35号),我部门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任务。支持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等地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实现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三)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
、省民营办)3.强化要素配置保障。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
150%。(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13.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省财政统筹安排25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
”,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节能、环保等要求落实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中,严格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及水资源论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政策,按照规定做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
河堡”文化旅游综合体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加快推进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银川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兴庆段历史文化名城改造、西吉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园等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工程建设。(责任
国土空间利用,立足各地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发挥优势地区示范引领作用。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边界,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
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抓住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推进全面
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金融风险底线,守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底线。全省上下付出了大量艰辛努力!——重点民生
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粤黔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深入实施粮食生产、储备、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有力应对1961年以来最严重的冬春连旱,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工程”,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35万亩以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损毁耕地复垦,深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长江保护修复、洞庭湖总磷治理、“锰三角”矿业污染整治等标志性战役,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绿色发展指数进入全国前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居中部第1位、第2位,洞庭湖总磷
天津南港LNG(液化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一期工程。完成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200万吨蔬菜生产任务,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稳步推进。试点建设国家“平急两用”发展先行区。稳妥化解大型企业
强降雨、耕地保护空间优化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年为31%、低于31.6%的年度目标。总的来看,经济增长、就业、价格等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减量发展、绿色低碳、民生保障等反映高质量发展的
。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
,开发森林食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
沙地歼灭战全面启动。环境保护成效显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10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根灌区、40万亩二龙涛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完成3万亩哈拉黑灌区改造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50万亩、耕地轮作200万亩,建设“吨粮田”6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35亿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