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和能源消费总量、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等目标考核体系。运用市场、信用、法治手段,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持续性动态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10(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4(三)加强城乡能源供应 15四、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7(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17(二)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19(三)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 21五、推动
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运行、改造等活动以及对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和促进激励,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
转型步伐,大力发展风光电、持续发展水电,有序发展气电,打造高效清洁精品火电工程,清洁能源装机装机占比达到45.1%。连续10年获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连续4个任期获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这
”2020年9月,中国正式提出“3060双碳”战略目标。中国华电闻令而动,把助力“双碳”作为重点任务之一,不断完善碳排放管理顶层设计,成立碳资产运营公司,在央企中首家发布中英双语《“十三五”碳排放白皮书
”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市及县(市、区)能耗双控考核。积极争列全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按照省统一部署,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动态分析和预警调控。研究开展
示范项目等重大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
点,打造淮海经济区信息枢纽城市。支持建设、建优、建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淮海经济区标识解析应用高地。支持徐州建设智能建造城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
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济区信息枢纽城市。支持建设、建优、建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淮海经济区标识解析应用高地。支持徐州建设智能建造城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八)推动开放型
国际物流便利新模式方面,要打造“欧亚班列+TIR”日韩陆海快线集结中心,推动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铁路运输-口岸支点-公路运输”公铁联运等新型物流运输模式;建立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体系,搭建多式联运综合
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内设机构、人员控制数;探索更加灵活的选人用人模式,通过平台公司社会化选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外语类、经贸类等专业人才。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全面落实《关于全域联动推动上合示范区
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科学明确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防止简单层层分解。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自治区应对
“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大型
并网装机规模突破850万千瓦。向省里积极争取开发指标,科学配置风光资源,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思路,统筹推进全市风电、光伏发展。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新能源资源招商引资项目管理规定。因地制宜
风电、光伏送出工程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全市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加强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出力预测,提升顶峰发电能力。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负荷
,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推广“5G+”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等新业态。推动发展再制造产业,积极开展再制造
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持续推进“散乱污”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甘肃省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