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化工新材料等新兴行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行动,持续推动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数字化,加快数据、标准和解决方案深化应用。原文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数字化升级。发挥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行业内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力争到2026年
能源企业履行保供主体责任、落实保供政策。充分发挥派出机构“探头”“哨兵”作用,加强电煤、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和预警,做好煤炭供应、机组运行、存煤情况等台账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向局党组和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积极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清洁能源交易、绿电交易,充分发挥区域内、省间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促进辅助服务资源跨省互济,加大保供期间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切实发挥需求侧参与
粮食安全考核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完成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优化完善电力负荷管理,及时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全力保障电网安全和民生用电。扎实抓好油气管道、人防工程常态化安全检查
防人员整体转隶,档案资料交接等相关工作。优化调整常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拟制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国防动员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三是安全保障稳。组织编制《常州市2023年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常州市
分布式光伏建设,新增并网光伏50MW2月8日,上海市临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
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新增50MW光伏并网
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光伏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功能及建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江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
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光伏发电系统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
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加强对光伏发电资源的全面摸排
碳减排及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国有企业存在未履行碳排放配额缴还义务、排放数据造假等行为的,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属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30号《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12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 王忠林2023年12月29日
屋顶资源面积分布情况对各镇(街)追加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附加分)。明确推进项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定期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顺利推进项目落地见效。(二)强化政策支持。支持项目打包备案
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加强整区总体开发方案引领作用,保持新能源开发与相关规划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屋顶资源合理利用,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稳步有序推进屋顶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优先就地就近消纳。二是规范管理
越来越少,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能耗双控”考核压力加剧,目前,多个沿海省份发布了光伏用海相关政策,并给出了免于配储等各种“优待”。前不久,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统计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情况的通知
“高价”、“绿地””近期,多地下发通知,对分布式光伏按照“红黄绿区”进行管理,多个省份并网容量所剩无几。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内蒙(西部)、辽宁、河北、山西、浙江、湖北等11个省份,中午时段明确
光伏电站及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考核管理,实施小水电改造。加强已建风电、光伏发电、水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提高项目运行利用小时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就近消纳保障机制。到
系统或区域能源管理系统。加快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平邑县郑城、沂南县孙祖等抽水蓄能电站研究论证。积极发展电化学储能,探索推动压缩空气、飞轮、液流等储能方式应用。积极推动储能参与电网调峰,推广
项目,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积极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深入推进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