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飞地”“飞海”特别合作示范区。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海工装备制造,对标全球海工装备标准,力推阳江高新金风海洋工程项目投产、中远海运海工基地等海工装备项目动工投产,尽早布局安装船、运维船等海工装备,完善海
制造龙头企业落户,推动全产业链往千亿迈进。扶持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精准招引在风电整体运维、智能监测、维护检修、船舶服务、备件服务等领域综合能力强的运维企业,构建海上运维生态圈。支持阳春市建设中国标准
阳东“飞地”“飞海”特别合作示范区。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海工装备制造,对标全球海工装备标准,力推阳江高新金风海洋工程项目投产、中远海运海工基地等海工装备项目动工投产,尽早布局安装船、运维船等海工装备,完善海
制造龙头企业落户,推动全产业链往千亿迈进。扶持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精准招引在风电整体运维、智能监测、维护检修、船舶服务、备件服务等领域综合能力强的运维企业,构建海上运维生态圈。支持阳春市建设中国标准
电容器产业重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基本达4%以上,新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个,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12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产业专项协调机制,实施问题清单交办、调度、通报、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相关县市区、园区和主要责任单位,加强督查考核,将相关目标任务和问题解决情况按程序纳入绩效考核
“双碳”目标下的行业准入指导意见,结合“三个不批”环保审批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审,推动碳达峰工作与环评、能评等传统业务在技术、标准、制度和考核等层面的有效衔接。12.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
能源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限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1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43.6%,比2015年提高37.7个百分点,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进一步加快。4.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能耗“双控”,积极开展“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
监察,推动电机变频改造等节能技术应用,“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49.64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1%,完成江门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坚决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各
机组调峰能力准入门槛,按照国内外最先进技术标准设计建设。加快存量公用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供热机组“热电解耦”改造升级。推动自备电厂参与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加快形成盟内500千伏主网架环网结构,提升电网
、市场监管局、住建局,高新区)4.
深入推进减煤降碳。加强煤炭资源开发与全盟“三线三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管控。新建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煤矿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不符合绿色
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
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
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2
原则,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
“双碳经济”为驱动,以“零碳科技”为核心,以“碳指标”为检阅手段而进行的系统创新,将成为“双碳时代”企业塑造绿色低碳竞争力的标准动作。随着央企碳指标考核要求的强化,碳排放的约束效应很快将传导到产业链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最低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研发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出让。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存量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第四、降低市政公用接入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第四、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平均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四、着力拓展投资渠道,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着眼于促